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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合法稳定住所入户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0-25 11:35:01

茂名合法稳定住所入户

申请条件:

在高州、化州、信宜市市区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下同):

(1)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地产部门核发的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件;

(2)租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3)单位安排住房的,提供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件及单位证明;

(4)所有权属政府的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配偶与子女随迁入户的还分别需要什么材料?

⑴配偶随迁的,提供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

⑵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

①随迁子女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居民户口簿》,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能直接反映其关系的不需提供);

②申请人已婚的,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只提供《离婚证》及子女抚养协议等相关权威的离婚及子女抚养证明依据;申请人非婚的,要提供申请人现场填写的《非婚生育说明》;

③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提供随迁子女现场填写的《未婚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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