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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职工生育保险将有哪些变化

来源:互联网 2023-04-19 10:13:02

新《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颁布的《规定》有5处变化

◆ 延长了女职工终止妊娠后享受产假的天数;

◆ 明确了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员及其用人单位;

◆ 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不再单列生育基金项目;

◆ 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便民快捷;

◆ 生育医疗费用的申请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三年,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

《规定》明确,2014年11月6日公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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