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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义务与权利

来源:互联网 2023-08-17 20:40:03

(1)缴交义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2)举报权。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3)所有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4)知情权。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但职工不得查询其他缴存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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