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
洛阳热门资讯 > 洛阳公积金资讯 > 洛阳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洛阳失业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1-14 17:49:03

提取条件如下:

一、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职工,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

二、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书》和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为A4纸);

三、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还需提供单位加章的本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2、凡委托他人办理而产生纠纷的,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

其他说明:

1、凡涉及上述提取的,申请人必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办理提取时需酌情考虑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是否能满足个人贷款需求。

关键词:洛阳失业公积金洛阳失业公积金提取洛阳失业公积金提取条件洛阳失业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一条:洛阳公积金联名卡可办理银行 下一条:洛阳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