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一、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征收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和储备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等。
二、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部门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专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数79.08万元,专项收入拨款38.66万元,收入总计117.74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数117.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3.10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万元。)
2.专项支出:(预算数为38.66万元,系本单位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