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柳州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借记卡
3.房屋买卖合同
4.房屋买卖备案证明
5.付款凭证
6.不动产权证
7.契税发票
8.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或房改部门评估表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
在线办理渠道:点击办理
2.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河东营业部: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楼2、3、4、5、6号窗
中山东路营业部:柳州市中山东路11号2楼1、2、3号窗。
柳江营业部:柳江区拉堡镇柳东路69号1、2、3号窗。
柳城管理部: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4号2、3号窗。
鹿寨管理部: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15号1、2号窗
融水管理部: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南路融水商贸城3期F栋16号1、2号柜台
融安管理部:融安县工商银行大厦二楼1号办公室
三江管理部: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雅谷路116号1、2、3、4号窗
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南楼6层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东营业部大厅1号综合窗口、3-5号综合窗口、7号综合业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