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手房)政策
一、贷款政策
1.贷款首付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含单身、已婚、离异、丧偶,下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含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自建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
2.贷款利率
职工家庭首次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公积金中心受理之日缴存账户的余额为准。
计算出的可贷额度数值保留到万位,万位以下金额不为零的数值则万位加1
4.额度上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60万元调整至40万元。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借款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已婚、离异、丧偶,下同)可贷额度高于40万元的,最高按40万元申请;低于20万元的,最高可按20万元申请
5.自愿缴存人员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折算出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6.借款申请人在2020年11月2日前已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讫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自合同备案之日起至本通知生效之日期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购房事由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可并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7.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前5年内(含5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额度的50%可并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二、申请条件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承诺书
3.收入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结婚证
6.婚姻状况保证书
7.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8.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合同、协议
9.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