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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突出贡献人员入户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1-14 16:05:02

突出贡献人员落户

1、户籍证明(户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开具),省内提供户口簿(被投靠人和投靠人都要提供)(原件1份)

2、居住社区(村)接收证明(原件1份)

3、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裁判文书)(原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在本区的无房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被投靠人的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契证(提供任一证件)及其他建房审批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6、获得区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优秀农民工表彰凭证(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7、借(租)房屋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8、户口迁移审批表

9、投靠户口迁移审批表

10、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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