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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关于恢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4.18)

来源:互联网 2023-05-02 17:09:02

平邑县关于恢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4.18)

平邑县已于2022年4月17日解除县域范围内静态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有序恢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18日起恢复全县疫苗接种工作,后期根据疫情形势及上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特别提醒:当前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为避免人群拥挤、减少传播风险,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受种者做好以下事项:

1、疫苗接种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均无异常方能进入接种场所,同时要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等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2、缩短在门诊不必要的停留时间,接种完疫苗留观半小时后及时离开。

3、计划做核酸检测的人员,核酸检测要在离开接种新冠疫苗场所至少48小时后再采样,如紧急情况下需进行检测,请主动告知近期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4、受种者前往接种点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暂缓预约接种情形的不得前往。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疫情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

依据来源:平邑疾控

关键词:平邑县恢复疫苗接种平邑县恢复疫苗接种工作平邑县关于恢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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