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临沂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可享受至3年;
2)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
3)已享受过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再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将二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4)就业困难人员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补贴条件
1)申请者须从事灵活就业,即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
2)申请者须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市医保局参保,并缴纳了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审查时间
9月、12月进行集中审核、查验公示、资金申报及拨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