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
类别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补贴标准及期限 | 资金列支渠道 | 适用主体 | 市级业务 | 联系方式 |
社会保险稳岗纾困 | 1.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 ①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②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③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以单位方式参保个体工商户 | 基金征缴科8600721 8128296 | 兰山区8223523罗庄区8243298河东区8383613郯城县6107637兰陵县5211778莒南县17662877869沂水县2230939蒙阴县4813058平邑县6945665临沭县2983262费县2117716沂南县3221703高新区7118052经开区8800071 | |
2.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 | 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 参保单位 | ||||
3.企业申领稳岗返还 |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 ①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②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④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失业保险基金 | 参保企业 | 失业保险科81666268052010 | 兰山区8070107罗庄区8243297河东区2109761郯城县6107615兰陵县5537150莒南县17662877837沂水县2239607蒙阴县4274244平邑县4213668临沭县2983266费县2116789沂南县3260830高新区7118052经济区88917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