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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批办理有关事项

来源:互联网 2023-01-05 01:41:03

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150号)

医疗机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执业许可证副本;

2、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3、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4、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5、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程序:审批大厅审查受理——局科室研究审定——大厅告知送达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批办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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