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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GB13690-200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1项 氧化剂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
氧化剂具有较强的获得电子能力,有较强的氧化性,遇酸碱、高温、震动、摩擦、撞击、受潮或与易燃物品、还原剂等接触能迅速分解,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第2项 有机过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Bq/kg的物品。
具有放射性
放射性物质放出的射线可分为四种:α射线,也叫甲种射线;β射线,也叫乙种射线;γ射线,也叫丙种射线;还有中子流。各种射线对人体的危害都大。
许多放射性物品毒性很大
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使其不放出射线,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予以吸收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