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进一步恢复市区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最新消息(3月31日)
关于东海县城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止在核心城区范围内行驶。核心城区范围:滨河南路(含)以南、迎宾大道(含)以西、徐海路(含)以北、湖东路(含)以东,以上四条道路合围区域及县医院、水晶城周边道路,迎宾大道(236省道埝河路口至张庄高速路口之间路段)。
二、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2年5月23日起实行。
东海县局大队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