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住房公积金缴存汇缴、补缴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
(1)义务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实行,所有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
(2)互助性。通过支持职工贷款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帮助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3)工资性。职工和所在单位各按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
(4)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是任何一名职工必须储存的住房保障基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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