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所持驾驶证因损毁无法辨认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换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二)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等上述情形的。
二、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三、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四、办理地点
(一)汽车类驾驶证
1、廊坊市局交通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厅
地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90号
2、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局业务窗口
地址:廊坊市建设路60号
3、全市各交通管理服务站
4、各县(市)大队车辆管理所
(二)摩托车类驾驶证
1、各县(市)大队车辆管理所
2、市辖区摩托车类驾驶证到支队车辆管理所城南分所
地址:廊泊路大王务四村支队车管所城南分所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