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离职提取网上办理指南
在廊坊,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的缴存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6、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离婚,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任何一方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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