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使用规则
(一)补贴券可在上架“建行生活APP”的指定汽车经销商、商场、超市、电器、餐饮、加油站等商户核券使用。消费者在领券中心领取补贴券后,同步到“我的-优惠券”,领取的补贴券在“我的票券”中可见。在“可用门店”列表中查看本次活动指定商户信息。补贴券领取后,从领券当日计算,使用有效期30天,过期作废。
(二)消费者领取的100元补贴券和200元补贴券皆为满减券,在指定商户进行核券时,消费金额应分别大于100.01元和200.01元时,可进行核券抵扣。
(三)单次结账可核销一张券,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时,可使用多张补贴券进行多次结账进行核券,补贴券不可提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严禁套现。
(四)补贴券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五)补贴券退款规则:当用户使用补贴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补贴券仍处于有效期内,补贴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券,若活动时间结束,补贴券已过期,券面金额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