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廊坊热门资讯 > 廊坊交通资讯 > 廊坊交通政策 > 正文

廊坊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来源:互联网 2024-01-24 14:40:03

使用规则

(一)补贴券可在上架“建行生活APP”的指定汽车经销商、商场、超市、电器、餐饮、加油站等商户核券使用。消费者在领券中心领取补贴券后,同步到“我的-优惠券”,领取的补贴券在“我的票券”中可见。在“可用门店”列表中查看本次活动指定商户信息。补贴券领取后,从领券当日计算,使用有效期30天,过期作废。

(二)消费者领取的100元补贴券和200元补贴券皆为满减券,在指定商户进行核券时,消费金额应分别大于100.01元和200.01元时,可进行核券抵扣。

(三)单次结账可核销一张券,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时,可使用多张补贴券进行多次结账进行核券,补贴券不可提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严禁套现。

(四)补贴券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五)补贴券退款规则:当用户使用补贴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补贴券仍处于有效期内,补贴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券,若活动时间结束,补贴券已过期,券面金额作废。

关键词:廊坊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廊坊汽车消费券怎么使用2023廊坊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上一条:廊坊三河去哪给电动车上牌? 下一条:雄安至北京地铁R1线对霸州有什么影响?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