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廊坊电动车上路有什么要求?
1、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2、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通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3、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物品散落、飘洒,载物的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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