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渠道有哪些?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一)、养老保险缴纳金额:
1、60%缴纳7788. 96元;
2、100%缴纳12981. 6元;
(二)、医疗保险缴纳金额:如何缴纳请咨询医保局,电话:6696950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就业困难认定后并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额的2/3比例补贴。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大病保险12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金额的2/3比例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按照《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首次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需提供的材料
(一)首次办理人员需提供: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复印件;
4、2021年养老、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
5、一寸近期照片1张;
6、灵活就业证明;
7、本人永清县建设银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8、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表;
9、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二)往年已办理人员需提供:
1、2021年养老、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
3、本人建设银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四、截止日期
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于9月26日至12月10日到永清县行政审批中心三楼人社局59号窗口就业促进股办理补贴手续,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