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离职提取网上办理指南
廊坊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无变动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2、当月缴存人员、缴存金额发生变动的,填写对应变更模板纸质及电子版excel(封存模板、启封模板、职工开户模板)、《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用人单位账户设立说明】: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单位账户设立申请审核表》
2、《职工个人开户清册》
3、职工工资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委托书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以后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时,均需提供身份证件。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