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文安县电动车上牌线下登记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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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建筑物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以及居家、宿舍、办公楼等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安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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