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公积金离职提取网上办理指南
提取条件: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
1.提取关系人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2.提取额度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后,应当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提取材料
死亡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法院判决书、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受赠人的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关系证明(按照公证书执行,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但公证书中要标明关系)【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4.代办
死亡提取由公证书上指明的继承人办理提取,不允许其他人代办
5.办理流程
第一步:领表(到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领取表格)
大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小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第二步:填表(领表后回单位由单位管理公积金的负责人员填写和盖章)
所需填写:1、单位名称 2、职工姓名 3、单位帐号 4、职工帐号
盖章:1、提取审批表盖单位公章 2、提取申请书盖单位预留印鉴
第三步:携带相关资料返回公积金业务大厅进行审批
第四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行(单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的银行)办理提取现金的手续
6.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7.注意事项
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多人均需到场办理,统一打到一个继承人卡里,填承诺书按继承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