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申请条件:
从2018年9月1日起,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型客车跨省异地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除大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省的车子可以在本地年检。
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材料:
办理人的身份证;
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各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以实际为准)
申请流程:
1、车主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委托车辆年检手续办妥以后,车主将车辆开到所在地车管所指定的车检大厅进行上线检测。
3、车检合格以后,持车辆检测报告单,到所在地车管所办事窗口,打印检测合格标志。
申请地点:
廊坊各地区车管所或检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