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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景洪市2021春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来源:互联网 2022-11-01 11:18:35

关于对《全面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的补充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指挥部最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发布的34号通告部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

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二、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

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放行。

三、对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

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申报登记,凭“两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

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全市现行规定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执行,其余事项按照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34号规定执行。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疫情指挥部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3日


西双版纳景洪市2021春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34号)

关于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剧增,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全面加强景洪市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来(返)景洪人员的管理

各乡镇(街道、农场)、村(社区)、单位要全面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对来(返)景洪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居家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8日,所有省外来(返)景洪人员、州外来(返)景洪的三类重点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需持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下称“两码”)显示绿码方可有序流动。其他人员扫“两码”显示绿码可正常通行。

(二)国内中风险地区、省外返景洪人员和州外返景洪的“三类重点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不需要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景洪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景洪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景洪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景洪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3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有序流动,隔离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从国(境)外入境景洪人员实行“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且4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有序流动,隔离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五)所有返乡回景洪人员需提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将返景洪时间、个人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属于“三类重点人员”等情况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组)、单位报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备表格)。社区(村组)、单位要将网格内所有返乡回景洪人员纳入网格管理,对返乡回景洪后不主动或不报告真实行程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西双版纳景洪市2021春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六)解除隔离来(返)景洪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备,或向入住酒店报备,纳入随访管理,开展14天健康监测。对解除隔离来(返)景洪后不主动或不报告真实行程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七)及时掌握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变动情况,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云南健康码”等实时查询国内各地区风险等级。

二、倡导非必要不外出

(一)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要倡导干部职工在市内过节,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须报本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要留足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力量,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全市教育机构的教职工人员和就读学生禁止出国(境)探亲旅游,不得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教职工人员因公因私确需离州要按照学校请假和报备手续向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报批,就读学生向班主任履行报备手续,师生返景洪后按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三)提倡全市各族群众在市内过节,非必要不出市、不离境、不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慎去边境地区,如确须前往,做好个人防护,在返景洪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接受健康监测管理。

三、减少聚集性活动

(一)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管理,尽量减少会议、会展等聚集性活动数量,取消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鼓励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活动。企事业等单位举办会议、商务等活动应控制人数,确需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报市疫情指挥部评估审批,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减少家庭私人聚会,提倡家庭聚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者不得参加。

(三)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春节期间红事、宴会一律不办,白事按要求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码亮码。严禁邀请来(返)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各地不得举办杀猪宴、文艺汇演、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庆典等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旅游景区景点必须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场所要减少室内聚集性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影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网吧、足浴、KTV等公众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二)落实好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机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健身房、理发店、餐馆、酒店宾馆(含民宿、旅社、客栈等住宿场所)、监所、养老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业主(管理主体)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五、加强发热患者疫情防控

(一)单位、社区(村组)、家庭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本辖区居民和本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按照“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要求,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不具备条件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

(三)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要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四)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要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度,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严格落实防疫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农场)、各单位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2个专项行动”,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场所;要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边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置有关涉缅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族干部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编造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市疫情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

关键词:景洪市春节疫情防控通告景洪春节疫情返乡景洪疫情返乡通知西双版纳景洪市2021春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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