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0月26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新疆入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轨迹情况无症状感染者:
10月22日,驾驶货车从新疆前往昆明。
10月25日10:56,驾车到达昭通市盐津县串丝服务区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20:00,驾车进入曲靖市会泽县境内,在会泽县内活动;21:00,驾车沿213国道向昆明方向行驶;23:50,昆明市寻甸县接到盐津县通报其混管检测结果异常后,在潘所服务区将其纳入隔离管控。管控期间经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健康提示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遵守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