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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6-18 12:27:05

昆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

一、报销条件

缴纳昆明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即可报销

二、报销范围

以下项目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药品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

2、服务项目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超标床位费、尸体料理费、尸体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3、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4、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健康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5、治疗项目类

(1)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肝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三、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待遇方面:

(1)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0%;

注:异地结算个人负担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2、门诊医疗费待遇方面:

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医疗费及其诊疗费,统筹基金报销5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四、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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