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货车司机进出红河州疫情防控政策
(一)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的模式。对于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色带*号、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的货车司机,体温检测正常的,立即予以放行。
(二)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采样+抗原检测”,同时详细登记目的地和途经地。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目的地或途径地实施管控措施。
其他措施
(一)所有来(返)红河州人员抵红河州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红河州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如有违反通告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即日起,来(返)红河州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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