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北京部分地区属于中/高风险地区,其中来返云南实施如下政策:
北京回云南疫情防控政策(隔离+核酸)
1、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
2、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
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来自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
对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4、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持健康码绿码、通行码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5、其他情况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满10天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