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楚雄疫情防控政策
近期,内蒙古、广东、浙江、江苏、陕西等地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境外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全国疫情进入冬季后疫情新发频率增高。其中,浙江省自12月6日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以来,截至12月12日24时已累计报告173例;陕西西安市12月9日再次报告本土疫情;我省境外输入病例也不断出现。
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楚雄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楚雄州疾控中心特向广大市民再发紧急提醒:
1.11月22日(含)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11月23日(含)以来有浙江省绍兴市、杭州市旅居史,11月25日(含)西安市旅居史及近期从中高风险区域和有本土疫情地区来(返)楚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行及出差。
3.从外地到楚返楚后,建议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接种2剂灭活疫苗、1剂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积极主动预约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