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
昆明热门资讯 > 昆明疫情资讯 > 昆明新冠政策 > 正文

11月12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风险提示(附重点地区来返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23-01-06 11:41:02

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风险提示!

一、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您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有内蒙古呼和浩特、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甘肃兰州、河南郑州、广东广州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省份和涉疫重点省份其他地区的入返滇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落地检”,并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您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关键词:云南疫情防控风险提示云南隔离政策11月12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风险提示(附重点地区来返要求)
上一条:10月8日关于景洪市新增高/中风险地区通告 下一条:关于调整昆明市盘龙区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