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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水县城区域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6号)

来源:互联网 2023-01-19 03:48:02

关于对建水县城区域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第6号)

一、临时管控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减少进入公共场所。

二、对实施临时管控区域内的市民分批、有序进行区域核酸筛查,请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临时管控期内,除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不得运营,县城所有班线客运一律停运,到建火车不停靠,火车站停止售卖建水站进出车票。

四、临时管控区域内,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外,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线下会议、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

五、临时管控区域内,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可拨打120或联系所在社区给予协助。相关社区要公布服务电话、联系人,及时响应,切实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六、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发改、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村(社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

七、管控期限和区域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实时调整。

来源:建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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