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
昆明热门资讯 > 昆明疫情资讯 > 昆明新冠政策 > 正文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提示

来源:互联网 2023-02-08 00:28:02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提示

一、8月3日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普兰县等地旅居史的入(返)宣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二、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本土疫情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三、所有入(返)宣人员,应至少于抵宣前24小时内通过“曲靖防疫出行”小程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省外入(返)宣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可在宣威火车站、入宣高速出口等疫情防控查验点进行“即采即走”核酸检测。

四、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

五、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并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检测结果。

七、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八、实时关注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筑免疫屏障。

十、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关键词:宣威疫情防控提示宣威县隔离政策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提示
上一条:10月28日昆明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下一条:呈贡区紧急寻找涉疫重点场所暴露人员通告(附报备电话)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