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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

来源:互联网 2023-03-05 06:52:04

近期,我国部分周边国家疫情出现反弹,与我省接壤的边境国家疫情输入风险持续攀升,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呈现出传播速度较快、毒株传播力强等特点。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在我省的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云南省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健康提示:

一、做好个人防护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继续按照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需牢记防疫“三件套”、做好防护“五还要”。防疫“三件套”: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二、持续关注疫情情况

建议持续关注全国疫情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防控提示。如您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进行信息登记,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当地相关防疫措施。

三、合理谨慎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建议近期,我省群众非必需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返滇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规范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抗击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和保护,对家人而言是呵护与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主动预约登记,积极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

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关键词:云南疫情防控政策云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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