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楚雄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最新提示
据国家卫健委统计,1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5例。其中本土病例92例(河南56例,其中许昌市39例、郑州市11例、洛阳市2例、安阳市2例、商丘市1例、滑县1例;陕西30例,均在西安市;天津3例,其中津南区2例、南开区1例;浙江2例,均在宁波市;广东1例,在深圳市)。目前,国外疫情高发;国内陕西、河南等地持续报告本土病例,疫情发展迅猛;浙江、深圳、天津相继报告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2022年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疫情传播的风险持续增大,为做好楚雄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楚雄市疾控中心最新疫情提示如下:
一、有下述表格内地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楚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病例活动轨迹,持续关注自己的云南健康码,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或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楚后24时之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四、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我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来(返)楚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五、从无本土病例报告的外省来(返)楚人员返楚后,建议24时之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六、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倡导就地过年,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楚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八、广大市民应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防聚集等防护措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及强化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