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芒市隔离/核酸政策
以下风险人群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相应管理,管理措施解除前限制流动:
一、境外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加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二、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疗隔离结束返回芒市。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解除后由社区(村)和卫健部门开展为期2周的健康随访。
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其中: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次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四、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返芒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近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芒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六、在州外从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诊室)、口岸通道和抵边一线执勤作业、跨境货物运输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不含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第1、4、7天开展三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健康监测日期自抵达芒市之时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补足7天,已满7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做好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乘机抵达芒市借道前往其他县市的,要第一时间返回目的地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返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中途停留。
七、在州内从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诊室)、口岸通道和抵边一线执勤作业、跨境货物运输管理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州、市原规定管理。若需出州应脱离高风险岗位14天,并向所属单位报备。
八、“两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暂停流动,迅速报告社区(村),经风险核查后根据具体风险确定管理措施。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动态调整。计划进出芒市人员要提前查验个人“两码”状态,密切关注出发地和目的地防控政策变动,避免出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