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和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边境疫情防控及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依法严惩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断境外疫情输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私开通道、渡口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员。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我州的非法入境人员或私开通道、渡口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人员,举报人可通过口头举报、电话举报、微信举报、电子邮箱举报等方式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对举报偷越国(边)境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线索的,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直接抓获并扭送机关非法入境人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举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线索的,每起奖励人民币2000元;举报私开通道、渡口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2020年6月11日零时至2020年6月15日24时止),对私开通道、渡口、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和运送“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留)外国人至内地州市或外省市(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州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主动到所在地机关说明情况的,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德宏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方式和电话:
德宏州局:0692-2215110
邮箱:YNDHGAJB@163.COM
微信:德宏警方、芒市警方、瑞丽警方、陇川警方、盈江警方、梁河警方微信公众号
德宏州边境管理支队:0692-2975110
德宏州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领导小组:0692-2193123
芒市局:0692-2997110
瑞丽市局:0692-4143110
陇川县局:0692-7102110
盈江县局:0692-8189110
梁河县局:0692-6161120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