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省外高校学生返玉疫情防控措施
(一)有疫情的地区,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并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离校返乡,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包括个人信息、交通方式、抵滇时间等)。
(二)返玉学生不随意改变已报备的行程,途中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抵滇后,如满足本通告第二部分第六项所述条件的高校学生,经查验无误后,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回家中。
(三)具备本通告第二部分第六项所述条件正常返玉的,一律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和村(社区)随访,期间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如发生健康异常,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四)不具备本通告第二部分第六项所述条件的高校学生,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村(社区)随访,解除集中隔离返回家中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集中隔离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
(五)没有疫情地区的省外高校返玉学生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本通告第一部分第一项。
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起始时间从抵滇后起算,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下发之前已返乡的高校学生,各县(市、区)可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综合评估对照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