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0月4日昆明调整来返昆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一、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西双版纳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即日起,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
(二)即日起,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四、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六、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昆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