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宣威市疫情防控返乡政策
近期,省外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省内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地发生本土疫情,2022年元旦节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流动人员剧增,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曲靖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现就“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行程信息
(一)在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边境地区人员,在市外集中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倡导就地过节,确需返宣的,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行程,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市内居民近14天内有从本土疫情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访亲友的,要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或防疫部门报告,督促来访亲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二、落实分类管控要求
(一)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宣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异地隔离期满入(返)宣人员,以及从省外中风险地区、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入(返)宣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
(三)从有疫情省份低风险地区及边境县(市)入(返)宣人员,抵宣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报告行程轨迹,自我健康管理7天(不聚集、不流动,做好个人防护,期满主动核酸检测一次)。从无疫情省份入(返)宣人员,抵宣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并做好实名登记,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报告行程轨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抵宣第1天到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谨慎开展出行活动
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提前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干部职工出曲靖市辖区要向单位报备,群众向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后及时向单位或村(居)委会报告行程轨迹。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组织到市外参观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确需外出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原则,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四、严格人员聚集管理
(一)团拜、节庆联欢、展销促销、赛事演出、庙会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降低农村集市频次和人员规模。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的活动或会议,确需举办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党员干部带头,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二)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并做好餐厅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举办地村(居)委报备,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三)14天内有境外、国内有疫情地区、边境地区旅居史人员,异地集中隔离期满解除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不参加各类聚集活动。
五、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健身房、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酒吧、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餐厅、药店、农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景区景点、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KTV、网吧、书店、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入人员须佩戴口罩、扫码验码、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六、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进入室内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外包装消毒和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3岁以上人群还未接种第一剂次的,请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接种第一剂次满21天的,及时接种第二剂次;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二剂次已满6个月的,尽快接种第三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