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
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正常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省内流动不需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备注:重点关注的返乡入临人员。属于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务必准备好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组织尽快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返乡后实行14天社区网格化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
务必准备好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先集中隔离,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放行,相关费用自理。
3、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入临人员
务必准备好出发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及隔离期间2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4、境外返乡入临人员
务必准备好第一入境地至少14天的集中隔离解除证明及隔离期间3次及以上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由发现地实施“14+7”天隔离观察(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若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21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备注:返乡人员应提前3天主动向属地村委会(社区)报备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等信息,准备好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途中尽量避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注意途中个人防护。
>>>政策依据:
1、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全市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号)
2、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全市疫情防控的通告(第3号、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