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12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持续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我省多地先后出现阳性病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宁洱县内自2021年12月17日(含17日)后从景洪市入(返)宁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并于12月29日12:00前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不可流动。
请广大居民开展核酸检测前,主动申报“云南健康码”,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检测后,请不要驻留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就诊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宁洱县核酸检测机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