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云南省楚雄州新冠核酸检测价格调整说明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局部地区连续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1〕13号)要求,从2月8日起,我州将对各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公示。
1、价格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检测费用最高价格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5元/次(除检测试剂可以向患者收费外,其余检测所需的耗材均含在项目检测费用内),检测费用和向患者收费的耗材总费用不超过80元/次。
2、医保支付政策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临时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按甲类执行。住院病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测定”费用按各统筹区现行住院政策进行报销。普通门诊检测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由个人自费或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3、时限
此次公布的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