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石屏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做好“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返)屏人员管理。倡导在外工作、务工人员留在当地过年,确需返乡的请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行程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入(返)屏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屏后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减少外出聚集,时刻关注当前疫情动态和个人健康码状态变化情况,发现个人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或与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时,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云南省边境县入(返)屏人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守人员出行要求。倡导广大城乡居民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要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及省内边境县,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确需出县的人员,出发前、入(返)屏前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入(返)屏后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倡导县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本县,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认真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三、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广大城乡居民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按属地原则报经县、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室内会议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室内活动原则上控制在正常容量的50%以内。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组织或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管控。火车站、客运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各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查码、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零售药店强化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五、落实人物同防措施。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相关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入境、入库、检验、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管理规定,严禁未经核准、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行业相关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需带一次性手套,并用酒精对其外包装进行消毒,从严做好个人防护。
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城乡居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进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遵守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口罩不乱丢,有痰不乱吐,垃圾不乱扔。养成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常通风、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接种疫苗是最有效、最安全、最重要的防控措施,既可以有效保护降低感染风险,更可以明显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发生率。3~11岁及60岁以上无禁忌症、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请尽快前往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第二剂次疫苗已经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