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席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感谢您亲临昆明参加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为做好南博会各时段疫情防控工作,请您知悉以下要求,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疫情防控须知
(一)抵达昆明之前
1.在抵昆前24小时内需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取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赴昆前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因接种禁忌等原因未能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医疗文件)。国内外籍参会参展人员建议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
3.在我国居住不满15天的外籍人员,应至少在抵昆前3天向活动邀请方提交解除入境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参会参展个人自抵昆前7天起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附件1)报个人所属代表团;参会参展代表团填写《代表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汇总表》(附件2),至少于抵昆前3天报南博会对口邀请/接待单位。
5.至少在抵昆前24小时完成本人“云南健康码”申领。
6.前往昆明过程中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在昆明期间
1.严格落实核酸“落地检”要求。国内其他省市、省内其他州(市)来昆人员,抵昆后应在昆明长水机场、昆明站、昆明南站等交通枢纽完成核酸“落地检”采样。
2.抵昆入住酒店前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入住时若在昆核酸检测时间超过24小时,需在酒店进行核酸标本采集,标本采集后不得外出活动,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南博会相关活动。
3.昆明市以外地区参会参展人员自抵昆起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由相应接待单位安排专用车辆在交通枢纽-住地-工作地-会展活动区之间“点对点”直达接送。非必要不外出,不在住地会见外来人员。
4.每日在入住酒店完成1次核酸采样检测。
5.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早、晚各自测体温1次,出现体温异常,或者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者,应立即主动报告本代表团疫情防控专员和对应接待单位,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6.如在昆期间原工作地/居住地发生本土疫情,或按昆明市疫情防控要求需接受隔离或管控的参会参展人员,应主动及时报告所属代表团疫情防控专员、对应接待单位和入住酒店(会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7.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少聚集、勤洗手、文明用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参加会展活动期间
1.所有人员每日首次进入会展活动场所时,须持有入场前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配合会展活动场所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查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查验等疫情防控工作。
3.所有人员进入会展活动场所应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注意手卫生,随时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
4.在会展活动场所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主动报告现场工作人员,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处置。在未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会展活动场所。
5.所有进入会展展区人员不在展馆区域内用餐。
6.所有参加开幕式和欢迎宴会的人员,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离开昆明之时
所有参会参展人员在离昆时,建议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各代表团注意事项
各单位、各代表团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疫情防控分管领导和疫情防控专员,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与南博会执委会相关工作部、单位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本代表团参会参展人员名单及健康相关核心信息(包括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情况、旅居史等),及时发现不符合参会参展条件人员并告知其不参会。
(三)负责告知并督促本单位、本代表团参会参展人员严格遵守南博会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明确违反防疫要求后果(包括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协调本单位、本代表团参会参展人员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就诊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应急处置措施。
三、出席人员注意事项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南博会相关活动:
(一)参会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会前10日内有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境外旅居史人员。
(二)参会前7天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就诊未排除传染性疾病者。
(三)尚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四)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者(因接种禁忌等原因未能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医疗文件)。国内外籍参会参展人员另行规定。
(五)其他未按昆明市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人员。
(六)所有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一经发现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律禁止参会参展。
我们将根据疫情态势,结合实际情况对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您可通过对口接待单位及时了解昆明的疫情防控措施,也可通过南博会官网(https://www.csa-expo.com/)等官方渠道及时掌握最新防疫措施要求。
再次感谢您来昆出席南博会。
附件:1.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个人填写)
2.代表团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汇总表(代表团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