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4-02-25 14:30:03
一、 取件业务受理
机场空运工作人员根据客户来电、系统下单等方式所提供的快件信息,初步确认是否可以收寄。对于可以收寄的快件通知业务员上门取件,对不可收寄的快件的,告知客户不予收寄的理由。
二、 业务揽收
取件司机对于初步确认可以揽收的快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上门取件服务。
三、取件工作准备:
1、取件司机确保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的工作状态良好。
2、确认客户寄递的快件是否在派送区域之内,对不在服务区域内的快件可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或不予收寄。
3、严格按照《空运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快件验视,若属于禁寄物品或限寄物品的,则不予收寄,若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物品必须及时向公司及国家相关部门
4、协助客户使用规范包装物料和充填物品包装快件,使快件符合空运的要求。
5、对已包装好的快件进行称重,确认支付方和支付方式,并在运单指定的位置注明。
6、妥善放置已揽收快件,对已揽收的快件做信息采集,并及时送达货站
不正常货物处理
若货主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出现破损、丢失等不正常情况时,可将货物保持原状,并及时联系航空货站。航空货站会对此货物具体清查,若确认属实,将由航空货站签发事故签证,并根据民航有关规定办理赔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若货主在提货时货物外包装完好,待拆开包装后发现货物有破损、丢失等不正常情况时,按照民航有关规定,此类情况不予以不正常货物处理,由货主自行负责。
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货物到达目的站5日后,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即被视为无法交付货物:货运单上所列地址无此收货人或收货人地址有误或不详;收货人对货物到达通知不予答复;收货人拒绝提货;收货人拒付应付的费用;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无人提取。
如货物到达目的站后15日内仍无人提取,又未获得始发站的任何处理意见,航空货站将根据航空运输规定对该货物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