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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2022年开封市陇海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我院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附表3)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2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08日-2022年10月15日,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周六上午8:30-11:30,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上午11:3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陇海医院人保科(地址: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号开封市陇海医院行政楼2楼210人保科)。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1-22573278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材料要求:
1、须考生本人持《2022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需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如无学历认证报告可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保证在有效验证期内)
2、2022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除报名表上所粘照片外另交2张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
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 元。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包含公共卫生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2、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我院官网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在面试前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需求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同时进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面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5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院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和我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我院官网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相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陇海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特别提示:
请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https://www.kfslhyy.com。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开封市陇海医院0371-22573278
监督电话0371-22572317
附件1简章.docx
附件2医学类.xlsx
附件3非医学.xlsx
附件4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