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顺河回族区清平社区新冠疫苗到苗通知(7月22-23日)
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 定于9月12日-13 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12日(主城区)13 日(农村地区)(每天6:30开始至11:00结束)。
二、采样对象
全县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无特殊原因务必全员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以下四类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1.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
3.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
4.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当日由各医疗机构内部组织检测)。
(五)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六)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上门采样。
(七)管控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原有的核酸检测方式与检测频次进行。
尉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