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开封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中心归集窗口或县管理部申请办理。
2、中心归集窗口或县管理部工作人员对单位上报材料初审无误后,交由科室负责人复核,并报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加盖科室公章。
3、单位提高缴存比例须与汇缴业务同时办理,单位经办人持审批后的《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及《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中心汇缴窗口或县管理部办理提高缴存比例手续。
拓展资料
特别提醒:
对伪造合同、发票或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信息等行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市公积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市公积金中心将缴存职工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对缴存职工予以批评或者做其他处理。
2、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3、将违规缴存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公积金“黑名单”系统,5年内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对造假或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业务办理地址:
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搭乘27、30、39路公交车可到达),开封市市民之家三楼C区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40号--43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