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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开封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管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3-03-21 01:50:02

各县(区)教体局:

为落实1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冬春季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精神,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县区切实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防控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管,杜绝麻痹松懈思想,抓紧抓好各项防控举措。

1.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加大教育、卫生、市场监管、民政、、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用,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和排查,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培训等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2.健全防控机制。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场所消杀、佩戴口罩、体温监测、健康扫码、日报告等各项防疫工作机制。全面排查防控人员、物资储备、隔离场所、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3.严格封闭管理。进入培训校区的师生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大型讲座、大课堂上课、大规模研学。严格控制线下培训规模和人数,实施网格化小单元管理,保证学生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1米间距,坚决杜绝50人以上的大班教学,避免人员聚集,做到学习空间相对固定。

4.做好应急处置。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诊,并在当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各县区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视情况可采取关停等措施。

5.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等规定。加强与家长沟通,根据疫情发展做好课程调整和相关费用的清退,坚决杜绝出现收费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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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尉氏疾控发布关于2名密切接触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月7日) 下一条:开封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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